编号:工履字第A12642号
福建省连江第五中学(发包人名称):
鉴于福建省连江第五中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福建省承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2022年3 月 28日就连江五中运动场塑胶跑道提升改造(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伍仟伍佰叁拾伍元陆角整)(¥175535.6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但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超过2022年 12 月31日。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保函原件及承包人违约且已不能履行债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2年3月28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