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A12988号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武夷山分中心(发包人名称):
鉴于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武夷山分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2022年09月30 日参加2022年G237线武夷山段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及2022年G322线武夷山段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2022年G237线武夷山段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及2022年G322线武夷山段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万玖仟肆佰贰拾元伍角整(¥ 409420.5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 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3年04月30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15 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 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2年10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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