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A14284号
致: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福建省雄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南埔村新街南机大厦501室,拟和你方签订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后龙湾海堤生化改造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编号:CR2203-SL-QGHYXF-ZY-2022-003),并保证按合同规定承包后龙湾海堤生化改造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乙方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本公司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担保人名称,法定地址),同意为乙方出具此项保函。
本公司在此作为担保人,代表乙方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的责任。当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违约而使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你方以书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公司(银行)即于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公司放弃你方应先向乙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公司进一步同意你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直至乙方施工所属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双方办理完成结算且所有劳务工工资发放完毕后30天(2023年08月31日)内一直有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3年02月07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4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