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14583号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采购人名称):
鉴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与福建科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就蕉城分公司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七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确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愿意不可撤销地就供应商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柒仟玖佰玖拾元整(¥:67990元)。
2. 本保函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 2024年02月10 日。若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供应商需自行延长至采购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后。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及相关违约证明材料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 本保函到期后,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我行,该保函自动失效。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4583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