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14587号
仙游县菜溪乡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
鉴于仙游县菜溪乡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莆田市江汇贸易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就菜溪乡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溪边村二期)甲供管材项目已确定签订《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柒佰肆拾肆元玖角整(¥:25744.9元)。
2. 本保函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 2023年08月19日。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且承包人已不能履行债务的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 本保函到期后,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我司,该保函自动失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 2023年02月19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4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