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14743号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名称)
鉴于张家港保税区昱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张家港市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62室,以下简称“乙方”),拟和你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土方工程)》(编号:中建新疆建工TM&SH01202207303007),并保证按合同规定承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名称)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乙方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本公司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后面联成大厦1101),同意为乙方出具此项保函。
本公司在此作为担保人,代表乙方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零壹拾肆元叁角捌分(小写¥54014.38元)的责任。当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违约而使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你方以书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公司即于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公司放弃你方应先向乙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公司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公司进一步同意你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公司承担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公司。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直至乙方施工所属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双方办理完成结算且所有劳务工工资发放完毕后30天(2023年07月30日)内一直有效。
担保公司名称:(盖章) 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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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10月17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