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15988号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发包人名称):
鉴于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福州博益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大树保护(三期)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已确定签订《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向你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195000.00元)。
2.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到期,但最迟不超过2022年04月20日。
4.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及损失说明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本保函到期后,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我司,该保函自动失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 059522121099
日期: 2021年03月20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