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A17435号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鉴于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转让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转让单位”)与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收人名称,以下称“接收人”)就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预申请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多余砂石料公开转让 (项目名称)转让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转让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接收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玖佰肆拾肆万肆仟元整 (¥:9444000元)。
2. 担保有效期: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3月01日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接收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且接收人已不能履行其责任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接收人违约且有义务支付你方索赔的证明材料及有权法院出具的接收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生效裁判文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你方和接收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4年03月01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7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