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17523号
致 :福建省蓝深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受益人”):
鉴于福建经纬善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被保证人”) 与受益人签订项目名称为2023年度智能截流井采购项目第一批项目--百源路排口、新华北路排口、中山路排口的合同(合同编号:FJLS-ZC-2312-2932、0925-0927)(以下称“主合同”),我方在此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整,(小写)¥:186110元。
2.保函的有效期从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止。
3.被保证人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给受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时,我方向受益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我方承担责任的前提为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被保证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应对受益人所承担的责任。
4.本保函担保金额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方已支付的索赔款而相应递减。
5.我方提供本保函后,主合同进行修订加重我方担保责任的,应经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本保函保证期间届满受益人未依法主张权利,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 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7.本保函项下的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法律规定或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我方均有权主张。
8.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及设定担保。
9.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诉讼管辖法院为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