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A17629号
莆田市海丝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
鉴于莆田市海丝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就莆田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肆万壹仟肆佰肆拾元贰角整(¥:1841445.2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4月16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 天内无条件支付。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承包人或我司已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自动作相应递减。
4. 如果贵方与承包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司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5.本保函未经本司同意不得转让。
6.本保函到期后,无论贵方是否将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本保函均自动失效。
7.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担 保 人: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8133099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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