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19316号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
鉴于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勘察设计单位”)于 / 年 / 月 / 日就 平潭配水改扩建及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名称,简称“本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贰拾伍万玖仟柒佰柒拾柒元柒角整 (¥:259777.7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5年10月08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勘察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福建省平潭县法院起诉解决。
6. 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