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D908号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
鉴于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就 东兴龙居项目周边路网(一期)工程(监理) 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我方愿意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壹仟肆佰零陆元整 (¥:101406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且承包人已不能履行其责任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承包人违约且有义务支付你方索赔的证明材料及有权法院出具的承包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生效裁判文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D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