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A19704号
安溪鼎瑞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人名称):
鉴于安溪鼎瑞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福建省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安溪鼎盛珑璟小区高低压配电工程(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见索即付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500000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25 年12月04日。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本保函到期后,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我司,该保函自动失效。。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9704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4年 12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