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20127号
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
鉴于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汤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就永安市抽水蓄能小陶营地建设项目(施工)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合同,向贵方提供担保。
1.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佰零贰万柒仟陆佰柒拾捌元伍角整(小写:¥6027678.50)。
2.担保有效期自本保函签发之日起至2026年04月28日。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见索即付”,我方在收到贵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相关文件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赔偿要求及本保函原件后,我方于7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无条件支付。
4.贵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地解决纠纷。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签发并生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 0595-22121099
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