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21188号
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
鉴于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福建浚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于2025年6月30日递交的 莆田市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三期)——清淤检测(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项目已确定签订《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万伍仟陆佰贰拾陆元玖角伍分 (¥:35626.95元)。
2.本保函有效期: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6年07月02日。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本保函到期后,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我司,该保函自动失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 059522121099
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2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