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D977号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鉴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厦门溢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就 泉州开发区狮子山公园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佰伍拾万贰仟捌佰捌拾叁元整 (¥:3502883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 2026年08月31日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且承包人已不能履行其责任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承包人违约且有义务支付你方索赔的证明材料及有权法院出具的承包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生效裁判文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2025年08月05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D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