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D993号
晋江鞋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贵方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就晋江国际鞋纺城二期工程项目已确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应承包商申请,我方向贵方开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具体的保函条款如下:
一、担保的范围及保函金额
我方的担保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应当向贵方偿还或返还的预付款。
本保函的保函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10%,数额是人民币81476410.3元(大写:捌仟壹佰肆拾柒万陆仟肆佰壹拾元叁角整)。
本保函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我方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合同项下的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系,我方承担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
二、保函有效期
自本函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03月31日。
三、承担保函责任的形式
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函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
四、保函索赔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函责任的,应在保证有效期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的情况说明。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索赔款。
五、保函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有效期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函责任的,自保函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我方保函责任解除。
2、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函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我方保函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函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保函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函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函责任亦解除。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主合同项下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D993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5年10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