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工(投)字第E3022号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工务段(招标人名称):
鉴于福建骏安建工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宁德路桥车间管内辅助用工项目 标段的工程投标,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见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E3022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 0595-22121099
日期: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