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A22267号
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
鉴于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出中(福建)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 年 / 月 / 日就福建省南安“童话镇”温泉旅游田园综合体项目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承包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无条件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
1.最高赔付限额人民币(大写): 肆万贰仟玖佰元整 (¥:42900元)。
2. 本保函有效期自2025年12月16日生效,至2026年03月16日失效。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你方认为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最高赔付限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需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5年12月16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2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