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23133号
漳州龙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名称)
鉴于漳州龙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你方”)与福建华厦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就漳州凯莱酒店项目装修工程监理(工程名称)监理及有关事项协调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壹佰壹拾元整(¥:173110元)。
2.本保函保证期间: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7年06月22日止,该保函到期后其项下的保证责任立即自动解除。
3.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约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 A23133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 0595-22121099
日期: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