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维护保函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14247号
日期:2023年03月16日
受益人:南安市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普莲路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362300
申请人:南安市保源生态水系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西美村柳美南路9号万家美花园4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362300
鉴于申请人南安市保源生态水系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甲方于2019年4月15日签订 了关于南安市“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根据该协议之规定,乙方按照受益人要求投资建设本项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由其认可的履约保函,以保函所述金额担保乙方履行《PPP项目合同》项下运营维护本项目的义务。
我司同意为乙方出具上述担保函,并特此确认,若因项目公司违反《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确定的义务,我们作为担保人并代表项目公司向甲方负责,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小写:RMB¥10,000,000.00元),应在本项目竣(完)工验收通过之日递交。我司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收到甲方首次书面要求即付的柒(7)个工作日内,我司将无条件地按甲方书面通知中载明的金额及帐号支付上述金额限度内的任何一笔或数笔款项,并且甲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
我司放弃要求甲方在向我方提出付款要求之前首先向乙方提出付款等所有事项的抗辩权利。
我司承诺并保证,甲方与乙方之间可能对《PPP项目合同》或任何其它文件的条款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都不免除我司在本担保项下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我司在此放弃对此类更改、补充或修改要求给予通知的权利。
本保函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该日期暂定,实际以运营维护期结束之日)止始终有效。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运营维护保函应在终止日后陆(6)个月内保持有效。
我司承诺为出具本担保函而须办理的有关法律手续已经齐备,我司放弃以其他任何理由主张该担保函无效的抗辩权利。
本保函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具有《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的含义。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1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