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A21620号
晋江市坤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
鉴于晋江市坤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福建沪江建工有限公司(分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分包人”)就 晋江市新塘街道杏坂社区污水管道工程三期专业分包 项目(分包工程名称)编制任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分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一般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拾陆万柒仟贰佰玖拾壹元柒角捌分 (¥:167291.78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6年06月04日。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分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且分包人已不能履行其责任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分包人违约且有义务支付你方索赔的证明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你方和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5年06月05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2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