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工履字第A21881号
致:泉州弘洋地产有限公司(受益人):
鉴于贵方泉州弘洋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益人”)接受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于2025年05月14日参加市井十洲城(四期)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就被保证人履行将与受益人订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履约担保。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为被保证人因违反主合同约定或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时,我司在保函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超过保函金额的索赔,我司不承担超过部分的保证责任。
二、担保金额为(大写):肆拾玖万柒仟肆佰捌拾肆元肆角整(¥:497484.4元)。
三、本保函为独立性保函,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90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8年05月30日。
五、在保证期间内,我司在收到受益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最高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
六、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协商变更变更主合同约定的,我司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七、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主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7.3条约定的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函自我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21881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2025年 0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