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23309号
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
鉴于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福建沐景生态景观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就 2026-2029年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服务项目劳务服务采购 项目协商一致签订 《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见索即赔的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万伍仟伍佰元整 (¥:35500元)。
2. 本保函保证期间: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9年10月27日止,该保函到期后其项下的保证责任立即自动解除。
3. 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 2026年07月28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2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