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工履字第A23362号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益人名称):
鉴于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就 南安市蓝溪大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已确定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愿意就被保证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见索即付的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拾叁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 (¥:131520元)。
2. 本保函保证期间: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7年08月05日,该保函到期后其项下的保证责任立即自动解除。
3. 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因被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被保证人已不能履行其责任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 本保函到期后,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我司,该保函自动失效。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0595-28133099
传 真:0595-22121099
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2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