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履约保函
编号:工履字第A22833号
受益人: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普莲路283号A1幢3梯504号
邮政编码:362300
申请人:福建沐景生态景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安定路51号
邮政编码:362300
鉴于申请人福建沐景生态景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拟与受益人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南安市学园中路至晋平大桥段绿化修剪补植项目——绿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根据该协议之规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由其认可的银行保函,以担保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南安市学园中路至晋平大桥段绿化修剪补植项目——绿化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
我司同意为乙方出具上述履约保函,并特此确认:若因乙方违反《南安市学园中路至晋平大桥段绿化修剪补植项目——绿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确定的义务,我司作为担保人并代表乙方向甲方负责,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陆拾柒元肆角整(小写:15867.4元)。我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收到甲方首次书面要求即付的五(5)个营业日内,我司将无条件地代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金额限度内的任何一笔或数笔款项,并且甲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
我司放弃要求甲方在向我方提出付款要求之前首先向乙方提出付款等所有事项的抗辩权利。
我司承诺并保证,甲方与乙方之间可能对《南安市学园中路至晋平大桥段绿化修剪补植项目——绿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其它文件的条款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都不免除我方在本担保项下应承担的担保责任。我司在此放弃对此类更改、补充或修改要求给予通知的权利。
本保函自签署之日2026年04月08日起至2026年11月08日止始终有效。
我司承诺为出具本履约保函而须办理的有关法律手续已经齐备,我司放弃以其他任何理由主张本履约保函无效的抗辩权利。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履约保函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具有《南安市学园中路至晋平大桥段绿化修剪补植项目——绿化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含义。
查验保函网址:http://www.jjrzdb.com/ 查询验证码:A22833
担保人名称:泉州玖玖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联成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 362000
电 话: 0595-28133099
传 真: 0595-22121099
日期: 2026年04月08日